尽管高庭驳回了临时禁令(ad interim injunction)的申请,反对将吉隆坡塔特许经营权转交给林祥海资本(Lim Seong Hai Capital Bhd,KL:LSH)子公司的诉讼仍在进行中,Menara Kuala Lumpur Sdn Bhd及其母公司Hydroshoppe Sdn Bhd强调,吉隆坡塔的营运与管理将如常进行。
Menara KL董事经理拿督阿都哈密沙益(Datuk Abdul Hamid Shaikh)在声明中指出,该禁令的裁决并非最终决定,而案件的中期禁令(interim injunction)聆讯已排期至6月9日。相关诉讼由Menara KL与Hydroshoppe入禀高庭,起诉LSH Capital的子公司——LSH Best Builders Sdn Bhd与LSH Service Master Sdn Bhd,以及马来西亚政府。
诉讼的其他答辩人还包括通讯部、通讯部长法米法兹(Fahmi Fadzil)及LSH Service Master的联营伙伴Service Master(M)有限公司,后者持有该公司30%股权。
“我们要强调,此次临时禁令的决定并非最终裁决。法院并未下令将吉隆坡塔的管理权交由LSH Service Master或其他第三方接手,也未指示移交场地或特许经营权,”阿都哈密指出。
“我们坚定认为吉隆坡塔的特许经营权属我们所有,在法院最终裁决出炉前,任何接管行动都是不恰当且为时过早。我们呼吁所有相关方保持克制,避免损害吉隆坡塔作为国家地标和国际知名旅游胜地的形象。”
临时禁令通常在紧急情况下由一方(ex parte)申请,旨在聆讯中期禁令前维持现状,以避免无法挽回的损害;中期禁令一旦获得批准,则通常有效至案件审结或另有庭令为止。
高庭法官诺茜玛娃(Roz Mawar Rozain)于周二驳回申请时指出,衡量“便利平衡”(balance of convenience)后,法院认为不宜批准该项临时禁令。
她表示,原告目前持有的是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第五份特许经营协议,尽管有会议记录显示政府可能延长合约,但这不足以支持原告的主张。
此外,她提到政府已于2024年3月发出新一轮特许经营建议书(RFP),而原告声称LSH子公司不具备营运吉隆坡塔的能力,也不能作为批准临时禁令的正当理由。
LSH Service Master原定于4月1日接手吉隆坡塔营运,但在Hydroshoppe与Menara KL提起诉讼后,双方陷入僵局,后者指控该特许权的颁发存在合约违约与不当行为。随后,LSH Service Master因无法接管大楼而报警备案。
根据3月27日入禀的起诉书,原告方指控LSH Capital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8月1日与政府达成协议后,诱使政府违约,并提供“不诚实协助”(dishonest assistance),要求法院宣判特许权颁发无效并属违法行为。
原告亦寻求约10亿令吉的赔偿,并要求将吉隆坡塔的特许经营权归还予原运营方。
对此,LSH Capital则驳斥上述指控毫无根据,并表示将积极应诉抗辩。